《理想国》第五卷开篇本来要讨论的是“恶的制度”的种类,因为这正是上一卷结尾所留下的问题。但这一话题却被玻勒马霍斯的出现打断了。玻勒马霍斯认为苏格拉底先前的所有回答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是要逃避全部辩论中并非微不足道的一整大段,企图不对我们作出解释就滑过去”。换句话说,玻勒马霍斯在质疑苏格拉底在先前讨论中所使用的理论预设,这些理论预设未经证明,因此是不能让人满意的。当然,如果人们在讨论问题时都必须澄清所有的理论预设,或者说,人们的讨论如果没有任何共识作为讨论某个具体问题的大前提,那么,任何讨论都是没完没了的。玻勒马霍斯在这里的质疑,当然也不是存心为了使这场讨论没完没了,而毋宁是为了使它能建立在一个更加坚实的理论共识上,也就是为了让这场讨论中所使用的理论预设都尽可能地无可挑剔。这也就是为什么《理想国》在某一具体问题的讨论上反反复复的原因,这种反反复复其实也就是我们在第四卷所指出的苏格拉底方法(Socrates’s Methods)的特点。由此可见玻勒马霍斯在《理想国》中所扮演的角色,即促使苏格拉底不断地去检验他所运用的理论预设,让苏格拉底方法得以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这是我们阅读《理想国》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理想城邦内妇女与儿童培养的问题因此变成了本卷所探讨的第一个话题。在培养问题上,苏格拉底所构筑的理想城邦对此的原则是:“每个人应该做天然适宜于自己的工作”。而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男子与女子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差别,他们是不同的。但这种天然的差别,在苏格拉底看来,又并非是质的,而是量的。他认为,男女之间的唯一的区别不过是生理上的区别,即“阴性受精生子,阳性放精生子”,所以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因天赋不同而导致的职业区别。他肯定地总结道:“各种的天赋才能同样分布于男女两性。根据自然,各种职务,不论男的女的都可以参加,只是总的说来,女的比男的弱一些罢了”。苏格拉底这一开明的观点,尽管从现代的女权主义看来并非完全是男女平等,因为它仍承认男女有别,而且在本质上仍是男性中心;但已远非落后的男性霸权主义可比了,因为它充分地肯定了女性的潜能与天赋,可谓是非常前卫的。而苏格拉底之所以本质上仍是男性中心主义,是因为在他所构筑的理想城邦里,最重要的社会阶层,如护卫者,由于生理的原因,男性会比女性强一些,因此男性在此理想城邦里也会更加重要。但就“织布、烹饪、做糕点”等等技能,女性又往往比男性强一些。因此,在理想城邦里,无论地位如何,男性女性都应该根据他们的天赋,毫无私心地赋予最适合他们的职务,以及进行相应的培养。反过来说,“如果我们不分彼此地使用女子,照使用男子那样,我们一定要给女子以同样的教育”。
理想城邦运行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其城邦公益,或者整体国家的利益,最大化,它采用了上述的培养原则;为了同样的理由,就应该保证最优秀的女性与最优秀的男性结合,从而从出生上获得最优秀的下一代。这便要求这些最优秀的女性必须为这些最优秀的男性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与任何人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这样做的结果便是他们所生育的儿童也必须是共有的,因为“父母不知道谁是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这是《理想国》第四卷424中所谓的婚姻嫁娶以及生儿育女“男友之间不分彼此”的真正含义。这里还有两个有趣的点:①苏格拉底所坚持的优生学,即最优秀的相结合产生最优秀的下一代,是通过动物优生学类比来的。换句话说,苏格拉底这位“哲学王”在冷静地构筑他的理想城邦时,他是把人当做动物来看待的,这也体现在他其他多次相关的类比上,此处从略。总的来说,除了最高的治理者外,理想国的其他成员都是被以动物的方式对待的。这里的动物对待方式反映了苏格拉底对人性的认识,并无价值判断在里面。②苏格拉底认为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辨别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男性可以“把所有在他结婚后第十个月或第七个月里出生的男孩作为他的儿子,女孩作为他的女儿”,孩子的性别差异竟然由在母胎中的时间所决定,这是非常有趣的。当然,这个又不是本文所能证明的,我们只是特别提出来以供参考罢了。
苏格拉底的这种女子、儿童的培养和对待方式,在现实社会甚至在他的理想城邦里,势必引起伦理道德的争议。这就需要“一些假话和欺骗”了,而这么做的原因,“大概是治理者为了被治理者的利益”,不得不然罢了。这就从不同的侧面再次肯定了第二卷第三卷中关于欺骗问题的论述。此外,苏格拉底还讨论了两姓行为、婚姻制度和男女性结婚生育年龄的问题,此处从略。
苏格拉底是位现实主义者,所以他认识到了理想城邦内欺骗作为治理手段的重要性;而从深处来说,他的现实主义来源于他的功利主义,即为了实现他的理想,他所认为的最好的城邦的治理方式,他是不择手段的。这体现了他对最好城邦的认识。他说:“当一个国家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私心是不存在的,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统一的。任何人的幸福,都将成为其他所有人的幸福;任何人的不幸,也都将成为其他所有人的不幸。每个人的幸与不幸都将被别人感同身受,正如人体任何一部分的受损,也将为人体其他部分感同身受一样。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宣言》兴致勃勃描绘的全人类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将都为所有人的自由,与之如出一辙。卢梭在《一个漫步者的遐思录》中所意识到的,“我将在每个人幸福时才真正幸福”,其实也是苏格拉底这种思想的延伸。可见人们对理想国认识的某种普遍性。其次,为了实现这一理想的最大功利化,尽管要采取一些不符合现实世界的伦理价值的行为,也在所不惜。比如:淘汰下一代中的“劣种”,使护卫者没有任何的私人房屋、土地以及其他私人财产。不过,在苏格拉底所构筑的理想城邦里,每个人因为服从于整体的国家利益并且认为这最符合他们的个人利益,所以他认为,失去世俗享乐的护卫者反倒是摆脱了一些十分琐碎无聊的事情,他们将“生活得比最幸福的奥林匹克胜利者还要幸福”。这个结论是对第三卷玻勒马霍斯的对此质疑的再次确定,再次表现了苏格拉底方法的反复性特点。
为了构筑上述的理想城邦,苏格拉底提出“哲学王”的重要概念。他说:“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那些得此失彼,不能兼而有之的庸庸碌碌之徒,必须排除出去。”当然,如果一个城邦都能严格地按照苏格拉底的描绘去构筑,那么这种构筑或许真的只成了一种知识性或哲学性问题,但问题的关键,正如我们所意识到的,真实世界并不如此运行,这也是“理想国”只是“理想”的原因。苏格拉底的现实主义背后带有理想色彩,但是理想本身也预设了现实的存在,最理想的人可能也是最现实的人,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二律背反,值得深思。
那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当“哲学王”?苏格拉底认为爱智慧的全部者的哲学家,才有资格当哲学王。这引起了苏格拉底对“知识——意见——无知”的区分。在他看来,这三者是不同的。他以美为例,认为知识是指“认识美本身,能够分别美本身和包括美在内的许多具体的东西,又不把美本身与含有美的许多个别东西,彼此混淆”;意见则是指“喜欢美的声调、美的色彩、美的性状以及一切由此而组成的艺术作品,但……不能认识并喜爱美本身”,是似而非;无知则是一点知识也没有的状态。换句话说,知识与“有”相关,无知与“无”相关,意见则处于二者之间。但这里的“有”和“无”都必须是All or Nothing,具有全称性质。按照这种区分,一个自然的结论是,哲学家爱智慧的全部,即爱知识的全部,这种“全部的全部”,极而广之,或许说到底就成了柏拉图所谓的理念(Ideas)。对于这种彻底的哲学家来说,美是“一”,而不是“多”;善是“一”,而不是“多”;真是“一”,而不是“多”。最后的一切都统一于一个“一”,真理的世界,理想的世界,以及神的世界都变成了变动不居的形态了。苏格拉底对理想国的所有构筑行为,不过是在找出这个“一”,并服从于它。理解了这一点,上述所有讨论的问题也便游刃而解了。苏格拉底便是他所认可的“哲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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