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菲女士的日记》是丁玲的成名之作。这一篇短篇小说,一经发表,“便好似在这死寂的文坛上,抛下一颗炸弹”,“震惊了一代的文艺界”。不仅如此,直到现在,笔者见到这样一篇细腻而又大胆的意识流、日记体小说,仍不免惊喜,顿生研究女人的兴趣。如果人性真如狗性,那么莎菲这位被时人看做是Modern Girl的年轻女人,在今天还具有相当的意义,至少代表了某一时代、某一阶层或者某一生理期的女人的特性。
我们常说,作品是作者的孩子,但从不追究作者隐喻意义上的性别。严格地说来,这句话换成“作者是作品的母亲”才算是十分的真理,因为正如笑话里所讽笑的,只有母亲才能保证孩子是自己的,父亲要准确无误地将孩子“视如己出”,恐怕还要做亲子鉴定。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连有身者,也没办法保证孩子是自己的啦!如果在研究莎菲女士之前,把目光投向丁玲,我们又不免犯疑:丁玲究竟是莎菲的亲妈还是代孕母亲啊?这种怀疑是有根据的。丁玲说自己“不象莎菲女士那样多愁善感……我写的并不是我自己”。可是她后来写的散文《不是情书》分明又透露着“莎菲那样多愁善感”,并且这位情书的对象、作者的“德娃利斯”(俄语同志的意思)冯雪峰却说她“和莎菲十分同感而且非常浓重地把自己的影子投入其中去”。又比如丁玲断言“莎菲没有什么性要求嘛”,只是单纯得像茅盾所说的是“心灵上负着时代苦闷创伤的青年女性的绝叫者”。可是茅盾在说出原话之后,马上总结道:“莎菲女士是‘五四’以后解放的青年女子在性爱上的矛盾心理的代表者!”如果我们稍微了解史实,就会明白这种性心理的描写在小说上是一时风潮。作者的反复否定,仿佛是在效法“欲盖弥彰”的古训,而且这种矛盾的否定,压根就与莎菲女士一鼻子出气——当然也可以说是女人的通性。在作者的笔下,莎菲最后的南下决定,又回到了当初想要搬家的心理状态,只是述而不作,而且没过多久,就又根本否定了。这使得笔者有足够的勇气径直把《莎菲女士的日记》当做是一位确实存在、叫莎菲的女士的个人日记,也不论其文笔好坏、艺术高低,更不必去辨别其作者说法的对错、生平的举手投足,而只关注这位女士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至于作者的说法,或者其他评论者的说法,在本篇论文里,顶多是验算的旁证、目击者的供词,附会来附会去,最终还是由本大法官一锤定音、下一言堂,这也算是无悖于我国对待外来文化所采取的“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基本原则。
翻开莎菲女士的日记,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位正在养病的知识女青年。她无聊、焦躁、敏感,有浓重的自我意识,并且颇有极强的个性。她不能忍受“一个人能呆呆的坐着,等时间的过去”,反感医生的医嘱,但是又不得不在刮风天“关在屋子里”(北京的冬天正是多风的时候),反复地煨爱吃不吃的牛奶(因为太无聊,“所以上星期整整的有七天没玩它”),机械地看说新不新的报纸,对旅店的环境不满地发气了又气的牢骚,而且晚上还要想“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或者情事,只为了“我要使我快乐”。但这又搞得她“夜晚总得到两三点才能睡着,天不亮又醒了”,落入“我烦恼透了”的恶性循环的泥潭之中。莎菲女士并没有“因病得闲殊不恶”的泰然自若,也没有安心这一独一无二的药方。对于自我意识浓重、个性极强的她来说,这一病下来,反倒更加剧了她本身的无聊、焦躁与敏感,而这三个特点,在她的全部日记里一以贯之。要不是她本身有那么无聊、焦躁、敏感、自我意识强烈、个性极强,可以说,她后来的为情所困、矛盾的性心理,也是不可能发生的;就算发生,也不可能愈演愈烈,终至不可缓和。情感的崩溃只好比大水坝的决堤,往往祸起于不易觉察的以毫厘计的裂缝之中,而至于裂缝的本身,在没有先知先觉的补救弥合的前提下,其张口除了有增无减,是不会遽然消失的。
莎菲女士同时有着女人所特有的神气活现,或者用现代的话来说,是傲娇;或者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放肆”、“任性”、“自尊和骄傲”。这当然与她的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密不可分,毕竟像她这样子知识女青年在当时不是很多,更何况她的个性又是那么强烈、颇有Modern Girl或者后来的新女性的气质呢。这位神气活现的女士,对于自己,她说:“我了解我自己,不过是一个女性十足的女人。”对于朋友,她说:“我不愿让人懂得我,看得我太容易。”对于别的女人,她说自己不像她们“脆弱得受不起一颗眼泪。”也不是“又呆,又傻气”“乡下才出来的姑娘”。对于忠诚爱她、不比她小的“苇弟”,她说:“但他捉住过我吗?自然,我是不能负一点责,一个女人是应当这样的。”“我为了这一个老实的男人,感到无能的抱歉,也够受了。”而她一开始乃至前后一直迷恋“高个子”凌吉士,理由只是他身上有着的“高贵的模型”、“丰仪”、“高贵的美型”、神所赐予的一切美好东西。连她后来排斥他,理由也只是:“我岂肯为了这些无意识的引诱(笔者按:“一个完全癫狂于男人仪表上的女人的心理!”)而迷恋一个十足的南洋人!”“自然我不会爱他,这不会爱,很容易说明,就是在他丰仪的里面是躲着一个何等卑丑的灵魂!”最后她把他从她身上推开,所思所想也不过是:“我胜利了!我胜利了!”
莎菲女士毕竟受过教育,知道“一个女人这样放肆,是不会得好结果的”,将把自己“送到更坏的地方去”;也自知自己“受另一种自尊的情感所裁制”,不肯被别人“损害我自尊之心”,而且稍有迹象,就不时“振起我的自尊心!”张天翼认为莎菲女士是彻底的“自私自利的为我主义”,他说:
莎菲女士大概太注意自己了,太爱表现自己了,所以只有写到自己的时候,以及写到自己对周围事物的反应的时候,才写得道地,生动,技巧也不错……除开莎菲女士自己一个人而外,所有的人物都写得模糊,写作技术也忽然不见了。好像这些人只是为莎菲而生存于世,而没有自己的存在似的——可怜凌吉士也逃不出这一命运。
这些话如果抽去不必要的道德判断,基本是站得住脚的。当然,莎菲女士的写作手法可能一定程度上受日记体裁的影响。但是,“言者,心声也。”我们看莎菲女士日记,虽然很难说可以看清日记中的人物在现实世界本性的真伪与媸妍,但是日记的作者,却是无法逃于读者的法眼的。因此,我们纵观莎菲女士的日记,综合上述的各种因素,也有孔夫子“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的感叹,认定我们的结论下得不错。
冯雪峰认为莎菲女士是“恋爱至上主义者”,有点道理,比如莎菲的日记有这样一段话:“我总愿意有那末一个人能了解得我清清楚楚的,如若不懂得我,我要那些爱,那些体贴做什么呢?”但这又是极不准确的,因为他忽略了她神气活现与“自私自利”的一面。事实上,莎菲女士只是“爱我所爱者”,她“只把心思放到她要征服的男人们身上”(笔者按:这是日记原文),有强烈的占有欲,而且对于自己所爱还挑剔备至,以我为主,居高临下,压根就是“自我主义者”,正如上文所指出。不过这种自我主义,颇有女性色彩,(比如上文所谓的“焦躁、敏感”,以及下文要说的虚荣)并且夹杂着些男子作风——爱情不好说都是排他的,但自私却是肯定的,而自私的人所有的自私表现往往如出一辙。也就是说,在爱情这一方面,男性与女性或许有惊人的一致性吧。
这一点可以从她对爱她的苇弟与她爱的凌吉士的游移态度中看出。她嫌“忠厚”、“真挚”的苇弟“不会换个方法”讨好她、“太容易支使”、不懂“爱的技巧”,所以不要他、“可怜他”,并且认为理所当然。看上凌吉士后,对于苇弟的“请求”,她就自欺欺人地“自贬”为“不配承受那真挚的爱的女人”。不仅如此,她还像男人那样有着“友情”“亲情”淡化(当然有时候是“镶嵌”、“强化”)“爱情”的优越心理或者政治手腕,她说:“我恨不得跪在他面前求他只赐我以弟弟或朋友的爱吧!……假使苇弟知道我,我自然会将他当做我唯一可诉心肺的朋友,我会热诚的拥着他同他接吻。我将替他愿望那世界上最可爱,最美的女人……”莎菲女士迷恋上凌吉士后,马上就有以静待动、“知其雄守其雌”、“无为而无不为”的想法了:“我要占有他,我要他无条件的献上他的心,跪着求我赐给他的吻呢。我简直癫了,反反复复的只想着我所要施行的手段的步骤,我简直癫了!”凌吉士去病院看她,看到“那些看护妇都在羡慕着我”,她忽然觉得“我是需要别人纪念的,总觉得能多得点好意就好。”后来失望于凌吉士势利的作风、卑劣的灵魂,又发狠心:“不过我决心了,我决心让那高小子来尝一尝我的不柔顺,不近情理的倨傲和侮弄。”狠心一发,立马移情于苇弟:“那天晚上苇弟赌气回去,今天又小小心心地自己来和解,我不觉笑了,并感到他的可爱。如若一个女人只要能找得一个忠实的男伴,做一身的归宿,我想谁也没有我苇弟可靠。”可是女人的心仿佛文天祥笔下“不指南方不肯休”的“一片磁心”,看似摇摆不定、左偏右转,但答案一经认定,就顽固得如“铁石心肠”——物理书上说,铁属于铁磁类金属。所以不久后,她就又对凌吉士大发其母性情结、“好为人师”作风与叔本华所谓的女人“大孩子”心理,尽管这时候她知道他早已成婚了:“但他真得到过一个女人的爱吗?他爱过一个女人吗?我敢说不曾!”“一种奇怪的思想又在我脑中燃烧了。我决定来教教这大学生。这宇宙并不是象他所懂的那样简单啊!”
莎菲女士的以神气活现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自我主义也不仅仅只是在爱情中体现的,而是反映在多个方面,比如她思想中有着浓重的传统道德观念。有学者说莎菲女士是后五四时期的新青年,相较五四一代的青年,她已经是完全摆脱了封建思想的束缚,这是有失偏颇的。事实上,对于一个神气活现的自我主义者而言,只要有助于获取自身存在的快感,他什么都信——这种相信,当然也是具有“自私的基因”“选择性表达”的基本根性。莎菲女士有很强烈的道德耻辱感,而道德耻辱感正是中方有别于西方原命罪恶感的基本标志之一。这种道德耻辱感,说到底,还是封建思想的孑遗或者继承。莎菲女士在日记中写道:“不过我却不骗人,并不骗自己,我清白…….”就是典型的表现。凡是神气活现的人,莫不喜欢与人比较,而在莎菲女士的自我认同中,她的诚实与清白,显然是超凡脱俗的。这其实也从另一方面解释了莎菲女士为什么那么纠结于凌吉士“卑丑的灵魂”的原因。又比如,莎菲女士有“小资产阶级”倾向的女性心理。日记中的这一句话可以以小喻大:“有时因在整日静寂的沉思里得了点哀戚,但这种淡淡的凄凉,更令我舍不得去扰乱这情调,似乎在这里面我可以味出一缕甜意一样的。”关于这一点,不妨从莎菲的“准”妈妈那里寻求“理据”与旁证。丁玲说:“我那时为什么去写小说,我以为是因为寂寞……我那时是一个很会牢骚的人,所以《在黑暗中》,不觉的也染上一层感伤。”
笔者不能证明莎菲女士的无聊、焦躁、敏感、自我意识浓重、个性极强与她的神气活现、自我主义孰是因孰是果,但很显然,这两方面的特性是交错混杂的,不可以断然分开、片面孤立。也正是在这些特性的交错混杂之中,莎菲女士表现出极大的矛盾思想与行为——行为又是思想的体现。言行的不一,也正是思想矛盾的体现。她一方面能无比自负地说:“莎菲不是喜欢听人解释的人。根本我就否认宇宙间要解释。”另一方面又说:“莎菲生活在世上,要人们了解她体会她的心太热太恳切了,所以长远的沉溺在失望的苦恼中。”她其实知道:“自然,我也不愿有人知道我暗地所想的一些不近情理的事,不过我又感到有别人了解我感情的必要。”但是她潜意识里觉得别人不可能知道自己,而自己又放不下脸、屈不了尊,终于无法向别人开诚布公;在这种言行矛盾下,她当然只有这种心理:“谁能了解我,抱我,抚慰我呢?是以我只能在笑声中咽住‘我又糟踏我自己了’的哭声。”这种病症,就如她自己所说的:“但又受理智,不,我就从没有过理智。”
我们知道,莎菲自视甚高,认为自己的诚实与清白高于俗众,但却在优越感与性冲动(或说爱情的力量)下,耍些“技巧”,比如一开始借搬家“糊里糊涂”欺骗朋友,撒谎要凌吉士替她补英语,这让她感到“好像扯谎也是(自己的)本能一样。”当然,莎菲女士日记中最矛盾、最扯谎的是她对凌吉士的感情与态度——换句话说,就是自欺欺人与性心理的矛盾。因为这种自欺欺人与矛盾,事实上就是上文所论述的莎菲女士的所有特性的“交错混杂”,具有总结性意义,所以有相当的必要略加详述。
莎菲女士对凌吉士的态度游移,在上文已经有论述,但是对她具体的复杂心理,则没有详细的例证。这方面的例子,最具代表性的是莎菲女士的最后一篇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
自然我不会爱他,这不会爱,很容易说明,就是在他丰仪的里面是躲着一个何等卑丑的灵魂!可是我又倾慕他,思念他,甚至于没有他,我就失掉一切生活意义了;并且我常常想,假使有那末一日,我和他的嘴唇合拢来,密密的,那我的身体就从这心的狂笑中瓦解去,也愿意。其实,单单能获得骑士般的那人儿的温柔的一抚摩,随便他的手尖触到我身上的任何部分,因此就牺牲一切,我也肯。
我应当发癫,因为这些幻想中的异迹,梦似的,终于毫无困难的都给我得到了。但是从这中间,我所感到的是我所想象的那些会醉我灵魂的幸福吗?不啊!
理智上,莎菲女士痛恨凌吉士的卑劣人格,可是情感上,却深陷在“愚人的国度”(对他的感情)中不能自拔。出于压抑的性心理,她一方面幻想与拥有“丰仪”的他“欲仙欲死”,另一方面却始终囿于严格的道德追究与脆弱的恋爱心理怯于行动,自始至终,都是如此。那么为了摆脱巨大的精神矛盾,最后的结果当然只有“半死不活”与离京南下。
不过,从莎菲的日记来看,她之所以挣扎于对凌吉士的迷恋中,并不只是在于凌吉士的内外不一,更为主要的或者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她自己种种特性矛盾的交错混杂。比如在还没有感觉到凌吉士的卑劣前,她就嘲笑朋友的爱情:
她嘲笑毓芳和云霖苍白无力的爱,惊讶他们为什么会不需要拥抱那爱人裸露的身体?为什么会压制住这爱情的表现?为什么在两人还没睡到一个被窝之前,会想到那些不相干足以担心的事?我不相信恋爱是如此的理智,如此的科学!
这句话当然与她讲究“爱的技巧”有一定程度上的出入,理智的她还是经不起感情的检验:
在很早的从前,我懂得对付哪一种男人应用哪一种态度,而现在反蠢了。当我问他还来不来时,我怎能显露出那希求的眼光,在一个漂亮人面前是不应老实,让人瞧不起……但我爱他,为什么我要使用技巧?我不能直接向他表明我的爱吗?并且我觉得只要于人无损,便吻人一百下,为什么便不可以被准许呢?……我无法制止我狂热的感情的激荡。
莎菲女士的前卫爱情观只是日记的佳话、现实的假话。比如她自己初识凌吉士不久,就变成了“胆小的人”,颇有顾忌,“强迫的去拒绝引诱”,表现得“那样拘束,不调皮的在应对”,以后的几次见面,也都是如此。
矛盾的莎菲一方面表现出对爱情的极大渴求,另一方面却又对爱情游移不定。她说自己不会“为了无意识”爱上一个人,其实,她的爱与不爱都可以从“无意识”中找到依据。无意识里,她对爱情表示了极大的怀疑乃至害怕(不屑就是害怕);但是哪里有压抑,哪里就有反抗,在无意识的压抑下,在性心理的催促下,她只是如和尚尼姑一流的“色中饿鬼”,对爱情反而有着更狂热或者病态的需求。无意识来自于以往经历,这在她的日记里也有体现:
近来青年人在一处时,老喜欢研究到这一个“爱”字,虽说有时我似乎懂得点,不过终究还是不很说得清。至于男女间的一些小动作,似乎我又太看得明白了。也许是因为我懂得了这些小动作,于“爱”才反迷糊,才没有勇气鼓吹恋爱,才不敢相信自己是一个纯粹的够人爱的小女子,并且才会怀疑到世人所谓的“爱”,以及我所接受的“爱”……
在我稍微有点懂事的时候,便给爱我的人把我苦够了,给许多无事的人以诬蔑我,凌辱我的机会,以致我顶亲密的小伴侣们也疏远了。后来又为了爱的胁迫,使我害怕得离开了我的学校。以后,人虽说一天天大了,但总常常感到那些无味的纠缠,因此有时不特怀疑到所谓“爱”,竟会不屑于这种亲密。……..这种无味的嫉妒,这种自私的占有,便是所谓爱吗?…..并不是我愿意别人虚伪,做作,我只觉得想靠这种小孩般举动来打动我的心,全是无用。
另外,蕴姊的死去,作为一种心理暗示,更是深化了她既有的无意识。在蕴姊去世前的一个月左右,她收到了她的来信,信上写着蕴姊婚后的悲伤:“我的生命,我的爱,都于我无益了……”这种暗示的力量是巨大的,它使莎菲从对爱情的虚无感发展到人生的虚无感:“多无意义啊!倒不如早死了干净……”而莎菲后来几次产生“假使我竟无声无息的死”“悄悄的死去”的想法,与此不无关系。借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来说,莎菲就是深陷在自我、本我、超我不可缓和的精神困境之中,而她种种特性矛盾的交错混杂,就是病根。
钱谦吾认为,莎菲这个Modern Girl所表现出来的“近代人歇司迭里亚(笔者按:即歇斯底里)的病的状态”,就是所谓的“‘世纪末’的病态”。他认为这种病态的表现有:
第一,肉体上已有和常人不同的特征,自我观念很强,容易为一时的冲动所动摇。第二个特征,容易动情绪,对于毫不相干的事,笑着哭着。第三个特征,依其人的周围状况,或为厌世悲观,或对宇宙人生的种种生恐怖心,常常象困惫,倦怠,烦闷。第四的特征,(笔者按:原文如此,下同。)活动上表现很忧郁的状态。第五的特征,作无止境的梦想,不能注意于一事,来判断追求统一思想的脑力,因此专耽于漠然,暧昧,无顺序,短片的妄想。第六是怀疑的倾向,对于种种问题,怀抱疑惑,诠索其根底,而不得解决烦闷者。最后一个特征是神秘狂,即Mystical delirium的状态。
钱谦吾的这篇文章作于1930年8月,算是与莎菲同时代的人。钱先生所概括的“世纪末的病态”虽然不只是针对莎菲女士而言,但是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照本文的论述来看,他的说法在好几个方面与笔者的若合符节。笔者无意从本文的话语系统脱离开来,对钱谦吾的说法进行比对,对于一个参考来说,这是不必要的,好比选美大赛,并不看外表以外的东西。那么,最后的问题出来,莎菲女士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呢?笔者的答案是:
莎菲女士是一个现代化女人,她有现代人的无聊与焦躁,也有女人的敏感。莎菲女士自我意识浓重,个性极强,她的存在,同时有着女性特有的神气活现,她的存在,就是为了追求一己之乐,以缓解生活的无聊与焦躁,展现自己的神气与个性。这就是她为什么是自我主义者而不是恋爱至上主义者的原因。莎菲女士追求恋爱,从目的上看,就是为了使自己快乐,并且为了达到快乐的目的,她也会做出与自我认同矛盾的事情,比如扯谎,运用“爱情的技巧”。从心理上看,这是一种出于压抑的矛盾的性心理的表现,一种无意识作用。而莎菲女士的这些特性的交错混杂,又是她产生思想行为矛盾或者说精神分裂的原因。这种矛盾与分裂,就像是弗洛伊德所谓的自我、本我、超我的不统一,表现在行为上,就是言行的不一致,既以道德自命,又做不道德的事;表现在恋爱上面,就是矛盾的性心理、困惑的爱情观(既怀疑又害怕);表现在精神上面,就是歇斯底里的症状,比如莎菲女士多次的自杀念头,最后对凌吉士的决绝时的“癫狂”表现。莎菲女士当然是有反抗的,这是她的个性与思想使然,不过,她的反抗也是孤独的,无论是她的处世,还是她的恋爱,都是如此。她一直都是孤零零的,一直都只有自己——因为她只在乎自己,她不相信别人,或者说,她不敢相信别人。至于她的神气活现,是不是虚张声势,是不是某种表象——她自己知道。莎菲女士抱怨自己“我这无用的人”,或许有更深层的心理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一、《丁玲全集》第三卷,丁玲著,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第一版。
二、《中国文学史资料全编现代卷:丁玲研究资料》,袁良骏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4月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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