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

按:系现场限时命题作文。

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部举世公认的重要著作;研究社会公众心理的后来者,均不能免俗地研究它。其书成书于十九世纪,囿于历史的局限,同其他经典著作一样,也不能免俗地拥有诸多缺陷与缺憾。这种缺陷与缺憾,在材料中便有所体现。勒庞说:“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以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是有其道理的。但事实上,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行为,都是一些我们自己根本无法了解的隐蔽动机的结果。”这句话失之逻辑不严谨,经不起推敲。黑格尔认为“存在即合理”,也就是说,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道理,世上不存在没有道理的存在。勒庞一方面指出“隐蔽动机的结果”,一方面又暗示我们的一举一动并不像我们认为的“都是有其道理的”,其自相矛盾,不言而喻。

研究者批评《乌合之众》用词含糊,逻辑不清,这在上面已可见一二了。虽然勒庞在书信中已经声明众聚而成的心里是怪异的,不定的,非理性的,极难把握不易分析,但是,作为一名理性的研究者,他有义务以准确明快的语言和文笔写论文,交答卷。这也正是本文行文的基本立场。

当然,勒庞话中所表明的基本意思,我双手赞成。他指明了:一、乌合之众的心理是非意识的。二、这种心理的形成机制,渊源有自,但又隐蔽难明。对此,我们可借用弗洛伊德及其学生荣格的理论进行阐释,在弗洛伊德看来,我们的意识好比冰山,显露出来的八分之一我们可以察觉,为显意识;而藏匿水下的八分之七我们无法感知,为潜意识。正是潜意识,控制了我们的绝大多数日常活动。关于潜意识的形成,荣格认为是时间与现实的产物,非一人独有,乃集体共性,他名之为集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说白了,就是本能性意识,是人在意识领域的本能。既然写乌合之众的形成直接源于潜在的聚众心理,这种聚众心理又属于集体无意识,那么问题的关键便在聚众现象的产生。

恩格尔遍览摩尔根等社会学家的著作,深刻地指出:人之所以群居,是为了生理上的安全与心理上的孤寂。在生产力极为落后的远古时代,人是沧海一粟,在强大的自然势力面前,力量薄弱。那么,为了生存,选择群居,就如水之就下,势所必然。群居之后,行为规范与组织结构相应生成。在这种条件下,群的力量便愈发强大,强大到足以抗衡强大的自然势力。由此慢慢衍生,社会与国家就产生了。人类的生活,也产生于这个过程中。生存问题强制人类聚集而居,使人与人之间,不得不怀有依赖心理。可是,当生存问题不成问题了,生活上的问题倒凸显出来。生活使人尝到群居的甜头的同时,也使人心的孤寂感刻骨铭心,由此而生成的依赖感更甚于生存问题所生成的。

乌合之众虽大,我们不妨放小眼光,从个体的角度来探讨这种深刻的依赖感。眼光虽小,足以喻大。美国作家朱迪·皮考特《十九分钟》讲述了一个患有创伤性应激障碍的男孩在学校开枪杀人的故事。男孩生性不善于与人交流,受尽其他同学的欺负,因为在别人看来,他是不合群的。不合群的男孩从小到大生活在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道德软刀子之下,改变不了不合群的局面,以致患上了创伤性应激障碍症,冲动杀人。这一故事促发了我以下的思考:

我们原以为不合群的人是生性孤僻,不想合群,大错特错。所谓不合群的人,无论是无意识的,还是下意识的,其实在其心理,无不想着如何合群。无意识的不合群,如上文的男孩,他所患的心理障碍症,正是他合群而不得的表现。下意识的不合群,其目的在卓尔不群,又如何说得上是不想合群。

鲁迅说过乌合之众的某种赖皮心理:在一群人中,如果这群人获得某种荣光,那么我既是其中一员,自然也有面子;然而,相反,群人集体丢脸,那么,我作为其中一员,也不见得没有什么面子。

所以我们可以准确地说:乌合之众产生于依赖心理。这种依赖,是对群居的依赖。